臥龍法院巡回審判走進相子樹村
觀審群眾擠滿供水站小院
原告多次請求發言
情緒激動的長子次子
映象網訊(記者 房松玉 杜明)秋風瑟瑟、落木蕭蕭。10月29日上午,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將法庭設在距離市區40多公里的英莊鎮相子樹村,調解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通過讓周邊村民旁聽庭審,用“以案說法”的形式為群眾進行了普法宣傳。
據了解,原告張書敏1935年出生,育有四子,長子李玉哲、次子李玉盤、三子李玉碩(2004年病故)、四子李向陽。被告陳述:“我一直跟隨四子生活,長子次子多年來斷斷續續每年只給我一百元生活費,對我日常生活不管不問,希望通過法院后,老大老二能對我盡贍養義務。”
這是一個寒心的話題,特別是端著洋瓷大碗喝水的八十多歲老母親張書敏講述時。
巡回法庭的審判工作選址在相子樹村供水站,一個不是很大的院落,卻擠滿了前來聽審的老百姓……
審判工作在瑟瑟的秋風中隨著審判長的錘響拉開序幕,書記員宣布完法庭紀律后正式開庭,原告代理人宣讀訴狀,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并要求長子次子二被告對其履行贍養義務。
然而,年過半百的長子次子李玉哲、李玉盤卻認為:不贍養老娘是因為她一直在給四子李向陽干活,如果老娘獨自生活不再給老四干活,愿意盡贍養義務,否則就不管老娘。
通過法庭調查,合議庭根據原告起訴和被告答辯,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原告的三個兒子應以何種方式贍養原告。此時,圍觀的群眾在現場認真旁聽,并時而私下發出自己的看法。
長子李玉哲認為:“我們一直在說的是贍養水平問題,而不存在不贍養問題。我說要讓她輪著住,但老娘說死都不輪……而且,我們的矛盾是從2000年開始的,我在外地,我媽割了我6畝麥子卻沒給我一丁點兒……”
而老人在休庭期間向本網記者講述到:“別說去老大那住了,去他那吃頓飯,兒都甩個臉,更別提媳婦兒了……我吃的、用的都是從老四那拿的;這么多年,我都沒在老大、老二那見過他們的一碗面、一珠油……”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臥龍區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入了解雙方意見后,決定當庭對案件進行調解。合議庭根據案件實際,對原被告進行背靠背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過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在近4個小時的調解后,巡回法庭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擬寫了調解書:被告李玉哲、李玉盤愿意對原告張書敏進行贍養義務,并自2015年起二被告每人每年支付300元贍養費作為生活開支,產生的醫藥費用由三子另行均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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