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5日07:18 來源:重慶晚報
兩歲女童在14樓高的自家陽臺上玩耍時,向樓下拋擲空玻璃瓶,樓下保姆懷中5個多月大的男嬰被擊中頭部,不久死亡。近日,九龍坡區法院一審判決,肇事女童賠償,由于她沒有財產,她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向受害人的父母賠償67萬元。
砸中保姆懷中嬰兒
鄒先生家住九龍坡區黃楊路一家小區,與春江花月小區為鄰。
2015年1月25日下午1時許,鄒先生5個多月的兒子浩浩(化名),被保姆抱到住家附近的春江花月小區廣場。在春江花月6棟樓下經營一個門面的左女士稱,當時她正和抱浩浩的保姆聊天。保姆和浩浩被砸傷后,她看到一個圣元牌果泥玻璃瓶滾到搖搖車旁。
左女士報警。她記得,有個會員曾來推銷過該產品,便找到她的電話號碼撥打過去。對方立即下樓。浩浩被送往兒童醫院搶救。
父親承認女兒扔的
家住春江花月小區的肖先生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稱,當時是妻子接的電話,他和妻子趕緊下樓。派出所民警給他看了那個瓶子,他認得是他賣過的玻璃瓶裝圣元匯力多營養泥糊。
面對民警詢問,肖先生承認是兩歲的女兒茜茜(化名)在陽臺上玩耍時丟下去的。當時家里還有兩件多圣元玻璃瓶裝水果泥,有些是散放在家里的。
肖先生和妻子為浩浩墊付了醫療費5萬元,還另給鄒先生現金5000元。遺憾的是,2015年2月8日,浩浩還是不幸離世。
鄒先生和妻子訴稱,事故發生后,肇事方不但沒有安撫的表示,反而躲避并拒絕賠償,為此起訴。
庭上父親矢口否認
在法庭上,肖先生和妻子矢口否認女兒茜茜是肇事人,也無證據顯示茜茜與浩浩所受傷害有關。實際侵權人沒有確定,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根據公安出警記錄以及對肖先生、左女士的詢問筆錄,認定玻璃瓶系茜茜從其居住房屋的陽臺扔下。由于茜茜無個人財產,依法應由茜茜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關于“實際侵權人沒有確定”的辯解,與肖先生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所作陳述不一致,且與庭審查明的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納。
據此,九龍坡區法院一審判決,茜茜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向浩浩的父母賠償67萬元,包括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孩子惹禍父母當賠匠?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承辦法官介紹,老百姓對此類事件存在著樸素的理解,認為兒童侵權由父母承擔責任,此種觀點存在片面性。不滿10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10歲~不滿18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的監護人往往是父母。從該條文規定來看,當他們有侵權行為時,由其監護人即父母擔責,但賠償責任首先以本人的財產承擔責任,其次才由監護人承擔不足部分。
同年12月5日,泰興市檢察院向該市救助管理站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并支持救助管理站向泰興市法院申請撤銷王麗的監護人資格。今年1月23日,泰興市救助管理站根據女嬰的現狀,向該市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王麗的監護人資格。
作為申請人,宿遷市洋河新區洋河鎮東關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請求法院撤銷靳樂樂(化名)的父親靳某的監護人資格,將監護權移交給東關社區居委會。
4月8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江寧法庭當庭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盧某對女兒盧小花的監護人資格,指定瀘州市納溪區民政局擔任盧小花的監護人。
有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行為的,將不得恢復監護權。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7種情形,都可被剝奪監護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研究室胡云騰今日指出,性侵害、出賣未成年人等七種嚴重情形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胡云騰指出,規定這些剝奪監護權秉承了三個原則,一個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一切要從未成年人的權益考慮,工作宗旨是: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孩子。
當日上午,在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大廳,記者發現新表格中個人信息項變動最大,不少信息被簡化無需再填。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
此次對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的研究,就是希望通過行政與司法相銜接,實現對監護人監護權的轉移。事實上,中國現行的法律早已明文規定可以適時剝奪失職父母的監護權:一部是2006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另一部是1986年出臺的《民法通則》。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臺灣“中時電子報”援引沙特阿拉伯媒體1月14日報道,沙特政府決定廢除相關規定,從今以后沙特女性在出國時,不再需要通知男性監護人。(實習編輯:梁豪 審核:譚利婭) 免責聲明版權作品,未經環球網Huanqiu.com書面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8月20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務副主席齊續春率民革中央調研組,就“因監護人涉罪失管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在我省調研。民革中央副主席、天津市政協副主席......
針對“南京女童餓死家中”事件,五位女律師向南京市江寧區有關部門郵寄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是否及時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向法院申請撤銷女童母親樂某的監護責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監護人。
據美國《僑報》報道,“我的孩子在美國留學”,這是讓許多中國父母引以為榮的話題。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電話里聽到的時候,心里就一直發毛,心想美國也許不會有這樣的父母,至少美國華人不會這樣。
李女士還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放任男友王先生對小梅進行暴力毆打,導致小梅處于危困狀態,屬于依法應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的情形。
公眾關注的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今天有了最新進展,南京鐵路警方于上午11時許發布微博稱:嫌疑人段某某(男,18歲)已于8月14日在河南滑縣被抓獲,并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其依法刑事拘留。
21日7:00多,槐蔭區昆侖小區發生一起惡性案件:住在4樓一男子疑因精神病發作,將正準備下樓的5樓鄰居殘忍殺害。2015年6月,歷城區仲宮鎮,一精神病男子因半個月沒吃藥病情越來越嚴重,家屬打算送其去醫院時該男子竟持刀劃傷一名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