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維權電話,一個多小時內在四個部門間推來推去,結果還是找不到該由誰來管!近日,新鄉隆勝華庭小區業主夏先生向大河報反映稱,開發商違規收取暖氣開口費、管道燃氣開戶費和有線電視開戶費。10月8日,夏先生已經代表業主向相關部門遞交了有300多名業主簽名和手印的反映材料,但至今沒有答復。
業主維權:被收了從2007年禁收的費
10月22日,記者見到了夏先生等隆勝華庭小區的八位業主。夏先生說,他們小區是經濟適用房小區,分幾批開發,2012年元旦前后領房屋鑰匙時,開發商強制收取了暖氣開口費60元/平方米,管道燃氣開口費2500元/戶,有線電視開戶費240元/戶,并注明此三項費用由熱力、燃氣、有線方面收取,開發商代收,不開發票。
記者查詢得知,2007年11月,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的文件《建住房[2007]258號關于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八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
一名業主說,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文件,2008年8月1日之后,不但經濟適用房,包括商品房在內,也不允許再收取兩氣使用權費和安裝費。2012年3月,新鄉潤華翡翠城業主投訴開發商違規收取兩氣初裝費,經相關部門調查后,已責成開發商將違規費用退回。“但隆勝華庭小區,為什么就沒人管呢?”
記者隨后從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鄉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看到,其第十六條規定:“按本辦法開征城市配套費后,取消對建設項目收取的‘建設工程城市設施配套費’、‘綠化費’及‘集中供熱入網費’、煤氣使用權費和安裝費’等配套性收費……”
處理進展:連問四個部門沒問清楚誰在管
之后,夏先生當場給相關部門打電話,詢問他們之前所反映問題的處理進展情況。記者現場記錄了他同各部門溝通的情況。
發改委:此事該由住建委來處理
夏先生首先撥通了新鄉市發改委一位王姓工作人員的電話。該工作人員稱,因為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文件是由住建部下發的,應該由住建委來處理,業主舉報的材料已由信訪局轉到住建委了,問題處理到了哪一步,目前不清楚。
住建委:沒有執法權,已轉信訪局
對此,住建委信訪室的工作人員表示,函過來之后,領導經過開會調查,確定價格收費問題不歸住建委管,應由發改委來管,城市建設配套費應該由規劃局來管;房屋維修基金是由房管局來收的,應該由信訪局將業主的問題轉到上述各相關部門,讓他們來答復業主。住建委管的是建筑的施工、質量、備案、驗收等問題,對收費和價格問題沒有管理和執法權。領導已經將這個問題形成紅頭文件,回復了信訪局。
信訪局:已轉房管局,11月底出結果
夏先生隨后打通了新鄉市信訪局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材料已轉到房管局,由房管局來處理,大概11月底會有處理結果。
夏先生隨即詢問所轉房管局部門的具體電話號碼,該工作人員稱不知道,讓打114查。
房管局:應該去問住建委或發改委
夏先生隨后又撥打了新鄉市房管局的電話,按照接線人員的指示接連打了7個號碼,分別向局辦公室、紀檢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等7個科室人員詢問舉報材料的情況,得到的答復全部是沒收到。
其中一位工作人員稱,業主反映的問題應該由發改委來管,另一工作人員則說應該由住建委來管。最后聯系的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負責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認定,房子的建設及燃氣、暖氣開口費應該去問住建委或發改委。
無奈中,夏先生再次聯系信訪局,得知材料被轉給房管局的趙明(音)副局長了,但并不知道趙副局長的電話。夏先生再次聯系房管局,詢問趙明的辦公電話,工作人員說不知道,讓聯系局辦公室;局辦公室表示,領導的辦公電話不方便對外透露。幾番交涉,工作人員最終給了一個辦公電話號碼,但夏先生多次撥打無人接聽。
直到昨天下午6點,記者聯系夏先生了解情況,他說還是沒有一個單位給他回復。
(記者 任磊 通訊員 楊現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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