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 李哲
熱力總公司提醒市民,高層和低層建筑按同一標準計費、取暖費須繳整個供暖季、不要私自改動暖氣設施.
本報訊
高層建筑和低層建筑按一個標準收取暖氣費嗎?冬天只能在家住一個月,能不能只交一個月的暖氣費?物業公司表示不交物業費,就不收取暖氣費,怎么辦?
昨日,本報刊發《今年暖氣不漲價逾期繳費將收滯納金》報道后,不少市民通過打電話和在網站發帖咨詢供暖的相關問題。鄭州熱力總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發現有亂收費、捆綁式收費的現象,市民可撥打12358進行投訴。
●高層建筑和低層建筑按同一標準計費
昨日,家住鄭東新區某社區的李女士打來電話反映,小區物業讓他們繳納供暖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的90%計費。目前她還沒有獲得房產證,但她聽說高層建筑和多層建筑收費標準不一樣。高層建筑有電梯、電梯等候間、地下室等,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要多于多層建筑,實際得房率要低一些,多層建筑按90%計費,高層建筑按80%計費。
“今天我看報紙報道,只是簡單說居民用熱將按套內建筑面積計費,并沒有具體說明高層和多層的收費方式。”李女士說。
對此,記者咨詢了鄭州熱力總公司新聞發言人孫曉泉。他說,目前鄭州市的高層建筑和多層建筑都是按照同一個標準計費。自從2008年調價后就都是這樣執行的,鄭州物價局規定,無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中未標明套內建筑面積的,按照房屋建筑面積的90%計費。2005年,鄭州市物價局對集中供熱調整價格時,從房管局抽調了近100種房型進行計算,得出使用面積為建筑面積的89.72%以上的結論,為計算方便,確定收費面積為建筑面積的90%。當時也提出了要進一步細化,但最終采取的是統一標準。
●物業費捆綁暖氣費打12358投訴
“不繳物業費,就不收我們的暖氣費。馬上就要供暖了,總不能讓我們過一個冷冬吧?”鄭東新區某小區劉先生反映說,因為小區物業服務不到位,他拒絕繳納物業費,但他想繳納暖氣費的時候,物業稱必須以繳納物業費為前提。
隨后,記者咨詢了該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住戶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向他們提出意見,但住戶既然已經入住,就要繳納物業費。“供暖服務也在我們的物業服務范圍之內,如果物業費不繳,就不能給住戶提供供暖服務。”她說。
為此,記者咨詢了一位法律人士,他說供熱費和物業費是兩個概念,兩者的收費主體是不一樣的。供熱費的收費主體是供熱公司,物業費的收費主體是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受供熱企業委托收取供熱費的,按照委托的要求,是不應該拒收的。
孫曉泉說,目前鄭州市很多小區供熱費都是由物業公司或單位后勤代收。捆綁式收費是不允許的,他們堅決反對物業公司在收取供熱費用時捆綁收取其他費用。出現這樣的情況后,居民可以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協商,熱力公司也會從中協助居民。另外,市民可直接撥打物價局投訴熱線12358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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