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今年2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首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宣誓臺前,領誓人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在國徽下莊嚴宣讀誓詞。(5月14日 新浪網)
宣誓,能激越昂揚的精神,傳遞磅礴的正能量,展示向上的精神面貌,因此成為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憲法宣誓制度從2014年首次提出,到2015年破繭成蝶,再到2016年正式路演,其意義非常重大,其影響不可小覷。短短70字的誓詞背后,顯示出中共對憲法的高度尊重和對法治的堅定信仰,同時也昭示出了憲法宣誓制度必將成為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其必將點亮全國人民對憲法信仰的“明燈”。
“憲法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如果說法律是構成國家大廈的支柱,那么憲法就是支撐整個大廈的地基。作為國之重器,憲法是國家機構產生的合法性來源,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依法治國新常態下,人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百姓的法制期待也不斷提升,憲法宣誓制度建立的背后,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斷提高的縮影。
憲法乃九鼎重器。憲法制度確立的過程,也是中華民族為尋求法制而上下求索的歷程,其奮斗的艱難和進程的曲折,值得我們每個人銘記和珍視。好不夸張的說,信仰中國憲法,是對黨和人民的艱苦奮斗史和創造的輝煌史的肯定和尊重,也是對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的繼承和創新的必然要求。因此,用憲法宣誓點亮信仰的明燈,可以說正當其時。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夠健全,憲法意識薄弱、守法意識欠缺、敬畏意識不足等問題存在比較普遍,依法治國路上還有很多障礙要破,還有石頭要搬。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正是一個有力抓手,其為強化憲法權威提供了有力契機,為讓憲法更有尊嚴和力量碼足了動力。(周一帆)
憲法是莊嚴不可褻瀆的,新任職官員向憲法宣誓,其實就是在莊嚴肅穆的氛圍中向公眾承諾履職的一種形式,旨在約束官員行為,接受群眾監督,增強法律意識,凝聚正能量。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伴隨著《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這話將成為未來官場的新常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增加了“建立經費、物資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審計公開和監督檢查制度”,進一步完善了紅十字會的監督機制。
利益從來不是政商關系的潤滑劑,純潔的政商關系、健康的市場環境,才是激發活力、贏得未來的根本,才能真正形成官商交往“相敬如賓”的新常態。
改革庸官懶政,必須要從干部的“能上能下”優先走起。讓能者上,不能者下,公職部門和職權不是養老院,不是頂著官帽子耍威風的所在。
9月1日,沈丘局成立明察暗訪工作小組,以嚴肅勞動紀律為切入口,不定期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考核結果,形成了強有力的監督機制。
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完全可以嘗試在紅會最重要的環節參與實質工作,一個是捐款異議,一個是采購支出異議,還有一個就是貪腐案件調查。如果社會監督委員會僅僅是在紅會信任度低的時候,借助社會名流作為一個第三方獨立聲音的傳聲筒,關注一些熱點話題,這樣第三方監督,還不夠。
各級黨政有關監督部門應該切實履行職責,與此同時,還應該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讓他們的監督權力得到有效行使,監督能量得到充分釋放。近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處理問題不能“畏狠”,對于屢教不改、問題嚴重者,必須嚴肅處理,這樣,才能讓那些違規違紀者膽戰心驚,將威懾的壓力轉變為改進作風、廉潔從政的動力。
群眾打分,既是考評,也是反饋。干部唯有心系群眾,行系群眾,,解群眾之難,急群眾之急,考評才能獲“高分”,群眾才會真正滿意。
中紀委連續兩年在兩會閉幕當天拿下“老虎”的節奏,則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這個日子的神秘感,也給公眾留下了無限的遐想空間。
今年2月,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就曾發出嚴詞告誡:身在崗位不作為,拿著俸祿不干事,庸政懶政怠政,也是一種腐敗。
要從根本上遏制腐敗、清除”四風“問題隱身衣,就要對公共權力的有效限制,并把權力曬出來,接受公眾的監督,廣大干部就會“流水不腐,戶樞不蠹”。
一直以來,公務員、事業單位的“鐵飯碗”備受追捧,進入“體制”內,成為吃“皇糧”的國家干部勢必衣食無憂。
如何更好地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河南省三門峽市檢察院的答案是:馬上就辦,立行立改。截至4月20日,該院通過建立督查機制,三年間先后辦理了代表、委員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近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