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歲女童捐獻遺體器官救活6名患者,讀起來讓人肅然起敬。一名11歲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卻能在自己離開這個世界之后,還要用自己的身體器官去幫助別人,怎么能不讓人動容?
9日,11歲女孩雅婷離世,醫生們低頭致敬,向她道別。她捐出兩枚眼角膜、雙腎、肝臟、心臟,6名患者因此重獲新生。50天前,患肌無力一年的雅婷昏迷。她的爸媽說,幫助別人也是她的愿望。(11月10日現代快報)
11歲女童捐獻遺體器官救活6名患者,讀起來讓人肅然起敬。一名11歲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卻能在自己離開這個世界之后,還要用自己的身體器官去幫助別人,怎么能不讓人動容?
雖然現在器官捐獻的數量越來越多,但和需求相比,還是相差很大。長期以來,我國器官捐獻的發展一直舉步維艱。據了解,我國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萬人,僅有約1萬人能做上手術,供需比例只有1:150。而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全球平均器官供需比為1:20-30,美國為1:5,英國為1:3。目前,我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率僅約0.6/百萬人,是世界上器官捐獻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傳統觀念的束縛應該是中國的善良人猶豫捐獻器官的原因。受宗教及儒家思想的影響,許多中國人仍然有著“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以及“輪回轉世”等傳統思想,認為人在死亡后,身體必須完整,對于人體死后器官捐獻,具有一定的抵觸心理。
另外,由于器官捐獻作為一種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許捐贈,不可買賣,完全是無償和公益的。于是一些人難免產生“捐獻器官給他人對我有什么好處和收益?”之類的想法,社會觀念的缺失使他們不愿捐獻器官。
而11歲女孩雅婷為社會做出了榜樣,她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把自己身體上一切可用“部件”全部奉獻給他人的“終極善舉”,需要我們每個人學習,她的行為對于我國推動器官移植捐獻所產生的正能量是無限的,對于破除傳統社會觀念所形成正面影響,是無可估量的。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11歲女童捐器官的新聞給社會上了生動的一課,向社會傳遞了正能量。捐獻人體器官是一項為了挽救生命的人道之舉;為了患者生命和家庭幸福而捐獻器官,體現了捐獻者的博愛胸懷和奉獻精神。筆者相信,這種“博愛、無私、友善”的信息傳遞給大家,必將引起社會的共鳴,會影響更多的人參與其中。(尤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