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扶貧攻堅過程中,認定扶貧對象是一項非常嚴謹的工作,需要召開群眾會議、表決、公示困難群眾名單、實地調查家庭收入、上報等諸多環節。一旦扶貧對象被認定,在扶貧過程中即可獲得一筆扶貧款。
據審計署日前發布審計結果顯示,廣西馬山縣認定的扶貧對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貧建檔立卡標準,其中有343人屬于財政供養人員,有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10月9日《中國青年報》)
頂替是我國計劃經濟時期工作分配的一種模式,即父親或母親退休后可招收其一名子女進入該單位工作,這種情況在農、林、水、地礦系統居多。頂替是一種歷史產物,早已不該存在。可是在新時期,再次被“聰明”的不法分子成功利用,并繼續發揚光大。
在扶貧攻堅過程中,認定扶貧對象是一項非常嚴謹的工作,需要召開群眾會議、表決、公示困難群眾名單、實地調查家庭收入、上報等諸多環節。一旦扶貧對象被認定,在扶貧過程中即可獲得一筆扶貧款。這筆扶貧資金是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上至中央,下到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資金支持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本是一項重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可是調查發現,一些地方上報的扶貧對象出現了魚目混珠的現象,甚至出現了部分財政供養人員、個體工商戶等的姓名,他們有穩定的收入,家庭殷實,本不該成為扶貧對象。讓這些人頂替成為扶貧對象,用意何在?在于一個“利”字,每人可獲得一筆扶貧款項,真是聰明絕頂。在廣西馬山縣認定的扶貧對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貧建檔立卡標準,其中有343人屬于財政供養人員,有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頂替數目之大,令人吃驚。
其實扶貧款并不多,在一些地方只有區區幾千元,對于貧困的群眾來說,已經可以算一筆巨款了,確實應該用到合適的地方發揮好作用。可惜的是,即使數量及其有限的扶貧款也可以被財政人員冠以“貧困人口”的名義收入囊中,他們竟敢向扶貧款伸出了黑手,真是吃了豹子膽。
如果未經據審計署審計,一筆筆扶貧資金,就可以輕易被財政人員等“扶貧對象”頂替冒用。廣西馬山縣出現如此多的頂替現象,難道就沒有引起縣領導們的重視,嚴加審核調查,還原事實真相?或許只是一筆扶貧資金,并不屬于本單位的財務,就可以不加珍惜,任由下屬暗箱操作??煽h領導們考慮過,這筆扶貧資金用到合適的地方,可以讓多少困難群眾解決好難題,那才是正事。
扶貧對象被頂替,可輕易以扶貧的名義將國家扶貧資金劃入財政供養人員的帳下,不得不說是一個高招,無疑讓扶貧資金淪為了自己內部的自留地,想怎么用就處置。那么本該享受國家扶貧政策的貧苦群眾,他們該如何脫貧致富呢?面對無資金、無技術、年老體弱等貧苦群眾,頂替的扶貧戶怎么會心安理得享用扶貧款?(江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