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佐27日在2014中國稅法論壇上呼吁,稅收法定原則應直接寫入憲法。
在中國現行的18個稅種中,只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這3個通過全國人大立法,其他絕大多數稅收事項都是依靠行政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來規定。這種現狀一直為學界所詬病。
劉佐指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根據上述要求,加強稅收法制建設,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就應首先完善憲法,補充和完善憲法中的稅收條款。
劉佐表示,目前絕大多數國家現行憲法都將稅收法定原則寫入,中國憲法中稅收條款的補充和完善可以從四個主要方面進行:
一是將稅收法定原則直接寫入憲法。可以移植《立法法》中關于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規定,并進一步完善。
二是根據中國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需要,規定不同層級的稅收立法權,理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三是全面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納稅的義務和可以依法享受的權利,增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是規定相關的配套措施,建立合理、規范、公開的預算體制和科學嚴密的審計制度等。
“稅收法定原則的具體落實,應當根據憲法規定的原則和完善稅制、稅收管理制度的需要與可能,區分不同情況,逐步推進,并盡量加快步伐。”劉佐稱。
劉佐建議,條件比較成熟的稅收行政法規,如關稅條例,可以先行升格為法律;條件暫時不太成熟的稅收行政法規,如消費稅暫行條例,應當先行完善行政法規,待其比較成熟后再升格為法律;正在改革中的稅種,如增值稅、營業稅,應當加快改革步伐,在改革完成后適時制定法律;已經制定的某些稅法法律,如個人所得稅法,也應進行進一步完善。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當天的會上也指出,要加強稅收立法,走出部門立法的傳統,提高立法質量,特別重要的是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所有的規范性文件都要納入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22日審議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其中對專屬立法權中的稅收基本制度作了進一步細化,規定稅種、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規定。(記者 李金磊)
日前,記者從省地稅局獲悉,為響應中央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國企改革進程,省地稅局下發了《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支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旨在最大程度發揮地稅部門的職能作用,支持和服務河南省國有企業改革工作。
根據河南地稅改革時間表,全省地稅系統將于5月1日起全面推開各項改革,6月~8月優化完善試點工作任務,9月迎接國家稅務總局的檢查驗收。
在調節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房地產稅大有可為。
房地產稅進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消息,近來頗受社會關注。
2015年上半年,通過各項優惠措施的實施,河南全省小微企業享受各類稅收優惠37.4億元。
根據2015年4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完善消費品進出口政策,豐富國內消費者購物選擇,對國內消費者需求大的部分日用消費品要開展降低進口關稅試點。
記者從河南省國家稅務局獲悉,近日,省國稅局及鄭州、漯河、許昌、駐馬店市國稅局門戶網站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7起稅收違法案件,其中偷稅4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起,涉及稅款9537萬元。
大學生畢業后從事個體經營,每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免征增值稅。4月1日,我市舉行稅收與創業論壇暨第24個稅收宣傳月活動啟動。
納稅人是稅收的提供者,為納稅人服務是稅務部門的職責。
納稅人是稅收的提供者,為納稅人服務是稅務部門的職責。對此,王軍回應說:“為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協調沿線、沿路各國,爭取建立稅務協調溝通機制,更好地服務中國企業走出去。
1月8日8時30分,在鄭州市金水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金水區惠馨百貨商店老板邢桂香向記者展示了由國家稅務總局“金稅三期工程”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開具的稅務登記證。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又披露了深圳的兩起假發票大案,繳獲假發票730萬份,再次給偷逃騙稅行為以沉重一擊。
一口流利的普通話,著實讓記者對眼前這個個高清瘦、戴眼鏡的荷蘭人刮目相看,也賦予了紀維德觀察中國企業走進荷蘭的獨特優勢。在一系列稅收政策優惠中,比較特別的一點是,荷蘭政府允許中國廠商在荷蘭進口產品時,可以延期繳納增值稅。
2014年3月4日11:00,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人民大會堂一層新聞發布廳召開,大會新聞發言人向中外媒體介紹本次大會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進入新的時期,人大確實要更好地貫徹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為進一步理順稅收征管與稅務稽查的關系,促進征管與稽查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市國稅局稽查局采取四項措施強化管查互動工作:一是市局成立管查互動工作領導組和管查互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