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降低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增強住房的居住屬性,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8月14日,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访鞔_指出,要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降低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增強住房的居住屬性,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作為全國首批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城市之一,《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作為中部地區重要的人口凈流入城市,鄭州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重要意義何在?來看看鄭州市房管局的權威解讀?!鯑|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章衡
《方案》出臺背景
2016年5月17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明確提出實行購租并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2016年12月29日,河南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豫政[2016]85號),提出了我省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同意鄭州、武漢等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
作為中部地區重要的人口凈流入城市,住房租賃需求不斷增加,住房租賃行業亟須規范。為切實做好租賃試點工作,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持續健康發展,8月14日,鄭州市政府印發了《鄭州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意義
在鄭州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可有效改善全市住房供應結構。目前鄭州市房地產市場“重售輕租”,租售比例失衡,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育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不高,部分外來群體的住房租賃需求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形成購租并舉、一二三級市場協同發展的良好格局。
另外,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對住房租賃行業的進一步規范和租房人權益的進一步保障,有助于穩定房屋租賃關系,推動市場有序發展。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鄭州中心城區常住人口達600萬人以上,其中流動人口超過300萬人。特別是隨著近年鄭州市的快速發展,這一人口基數仍在持續上升。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大人才公寓建設力度,有助于增強鄭州市對人才的吸納能力和對周邊城市的輻射力、影響力,可以有效解決不同層次群體的住房需求,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有效緩解鄭州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矛盾。城市的快速發展和持續增加的人口基數從根本上帶來了房地產市場的巨大壓力,造成供求關系的失衡,從而引發一段時期內房價的過快上漲。而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將會提高居民租房的積極性,有助于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引導居民形成先租后買、梯級消費、梯次改善的新理念。
《方案》主要包括17項工作任務
《方案》共包括17項工作任務,其主要內容為培育四個市場主體、拓寬六種供應渠道、搭建一個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管理平臺、制定并完善鼓勵住房租賃消費相關政策以及租賃市場管理配套政策等。
發揮國有租賃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在現有國有平臺中選取1~2家公司,增加住房租賃業務;2017年10月底前購買或長期租賃500套左右存量房源開展租賃業務;12月底前新籌建2000套左右租賃住房;2020年前,國有租賃平臺企業持有的住房租賃房源占全市增量的20%。
培育和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
積極引進國內涉足長租公寓領域的知名租賃企業,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發起成立住房租賃企業,扶持本地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做大做強。建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引導成立租賃管理行業協會。住房租賃企業按生活性服務業執行相關支持政策。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變經營方式,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政府搭建平臺,積極促成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的運作模式,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入股、投資等方式,推動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在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住房租賃托管管理辦法,規范托管行為,吸引個人將閑置住房委托國有或社會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和收益。
■措施
鄭州將通過
這六種渠道
增加租賃房數量
根據不同區域租賃住房供需狀況,采取出讓租賃住房建設專用土地和部分新建商品房小區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2017年12月底前,出讓的經營用地中新建、配建租賃住房2000套左右;到2020年,新建租賃住房3.8萬套。
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2017年12月底前,集體土地新籌建租賃住房不少于500套左右;到2020年,集體土地新建租賃住房達到5000套。
有效利用市場存量土地,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允許企業和自然人改變自有土地性質,自建或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建設租賃住房。2017年12月底前,新籌建租賃住房1000套左右;到2020年,新建租賃住房達到5000套。
擴大公租房新建規模。在供需矛盾突出區域擴大公租房新建規模,2017年底前,新增公租房實物配租7000戶左右;2020年底前,新增公租房實物配租30000戶。
整合安置房資源。鼓勵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直接打造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養老公寓等特色租賃小區,由集體經濟組織或住房租賃企業統一承租后投放租賃市場。到2020年,新建特色租賃小區住房達到5000套。
允許改建。結合城市整體規劃和周邊配套設施,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改造后用于出租。
將搭建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管理平臺
建立房屋租賃網上備案系統,搭建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管理平臺,通過該平臺,實現房屋租賃信息發布、房源信息核驗、租賃價格參考、租賃雙方信用查詢、房屋租賃網上備案等功能,提高租賃管理和服務水平。2017年11月底前,初步完成平臺搭建工作;12月底前,正式上線運行,實現全部設計功能。
《方案》中指出,要切實保障承租人權利,2017年10月底前各相關部門制定并完善鼓勵住房租賃消費相關政策,對進行房屋租賃備案的承租方,允許其在居住地落戶,享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住房公積金服務、承租人子女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入學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到2020年基本形成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方案》中,對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提出了“四步走”的框架思路。即2017年8月底前為試點工作的啟動階段,9月~11月為試點工作的實施階段,11月~12月為試點工作的鞏固提升階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為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階段。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