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帆報道:中國保監會今天發布《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當前保險業風險防控的九大重點領域。九大重點領域包括流動性風險、資金運用風險、戰略風險、新業務風險、外部傳遞性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底數不清風險、資本不實風險和聲譽風險。
防范流動性風險位列九大風險防控工作的首位。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充分考慮產品停售、業務規模下降、退保和滿期給付等因素對公司流動性的影響;要跟蹤分析宏觀經濟、股票市場、證券市場等發展趨勢和變化情況,及早識別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的重大風險因素,定期開展現金流壓力測試。
在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審慎穩健的投資運作機制,加強資產負債管理,不能僅以收益率作為投資目標和考核依據;嚴禁通過投資多層嵌套金融產品、采用“抽屜協議”“陰陽合同”等形式繞開監管變相向股東或關聯方輸送利益。
在防范戰略風險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對公司股權關系和實際控制人的披露,做到不欺騙、不隱瞞,全面開展關聯交易自查,防范公司戰略失偏、失控。
在群體性事件風險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要重點關注商業車險、農業保險和大病保險等業務,嚴查相關人員利用虛假發票、虛假業務等違規套取費用,妥善處置非法集資重大案件及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風險。
在防范資本不實風險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資本管理,防范資本被抽逃占用;保險公司股東不得通過關聯交易、多層嵌套金融產品、增加股權層級等方式從保險公司非法獲取保險資金,用于向保險公司注資或購買保險公司發行的次級債。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在風險防控工作中失責失當、出現重大風險的公司,將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依法嚴肅處理。
上海證券報從業內獨家獲悉,為摸清保險機構債券交易風險狀況,保監會昨日向保險機構下發了《關于報送債券交易有關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擬開展債券交易有關情況的調查。
3月13日,保監會對外發布《中國保監會關于離岸再保險人提供擔保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表示已開始實施。
昨日,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兩會部長通道”上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強化以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為中心的一些工作。比如,繼續出重拳治理保險行業的兩個頑疾——理賠難和銷售誤導。
針對近期大量申籌保險公司在中保協網站上預披露,保監會昨日公告稱,預披露是保險公司準入審核的必要環節,與批籌進度無直接關系。所有新申籌保險公司提交申報材料時,都需按要求進行預披露。
3月6日,保監會網站發布提示稱,近期,“返還型健康險被叫停”的新聞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日前,保監會根據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對前海人壽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罰。保監會將密切跟蹤監測公司運營情況,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維持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公司穩定運營,保障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保險業平穩健康運行。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12月13日召開的專題會議上再向行業喊話,要全面落實“保險業姓保”,首次提出“保監會姓監”的要求,首次明確保險資金不做敵意收購,并措辭嚴厲警示,“某些保險公司約談十次不如停業一次,不行直接吊銷牌照”。13日晚些時候,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也表示,保監會將干預保險公司頻繁“舉牌”行為;同時,保監會完善監管的制度近期也很快能夠出臺。
在保監會近日分別對“舉牌專業戶”前海人壽及恒大人壽做出不同處罰后,12月12日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獨家獲悉,保監會將緊急召集各保險公司負責人于13日下午在京開會,預計屆時將會對近期保險資金“舉牌”等事項給出意見。
12月6日,繼暫停前海人壽萬能險新業務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保監會將于近日派出兩個檢查組分別進駐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其中,進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將由發改部牽頭,進駐恒大人壽的工作組將由資金部牽頭。
憑借萬能險龐大的資金體量,不少險企在資本市場上瘋狂舉牌,以寶能旗下前海人壽為代表,一度引發了曠日持久的舉牌大戰“寶萬之爭”。12月5日,保監會勒令前海人壽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分析人士表示,此舉不單單是掐斷寶能頻頻舉牌的財源,而且是殺雞儆猴,透露出保監會開始對“野蠻”險資動刀。
11月29日上午,保監會舉辦保險扶貧新聞發布會,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副總裁徐海峰在發布會上介紹了公司近年來開展大病保險業務、參與扶貧工作的主要情況。
9月3日,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和訊網主辦的首屆中國壽險發展論壇上表示,在推進人身保險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中,必須順大勢而為,按規律辦事,從需求出發,主動作為。
上周五,保監會發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交強險保費收入1418億元,承保虧損47億元,投資收益63億元,經營盈利16億元。
險資凈買入行動中,有行動早點的,也有行動稍晚的。整體上看,重視估值投資風格謹慎的險資,在市場大跌驚恐中,已經開始了抄底行動。
據悉,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對所有投保人公平對待,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證續保。對首次帶病投保的,可以通過降低賠付額度等方式控制經營風險,當年支付的最高賠付額度不得超過當年保險金額的五分之一。”有保險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如果征求意見稿一旦落實實施,將為“帶病投保”大開綠燈,一些因患病而不能投保健康險的客戶,未來也有望可以選購相關產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