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險企冷對“償二代”
保監會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征求意見稿發布 跨度大成本高
“償二代”有望成為真正判斷險企優劣的試金石。
近日,保監會發布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第一批監管新規征求意見稿,就《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以下簡稱《監管規則》)第1號至第8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先從各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結合自身數據開展定量測試。
從規模導向轉變為風險導向,是償二代區別于償一代的最重要特征。在業內人士看來,償一代是所有公司都按照一個百分比來計算,缺乏對某個特定公司風險衡量的標尺,以致保監會不能起到真正監管公司風險的作用,而償二代的設計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
償一代難滿監管需要償二代是在公司自身的風險假設上再加現在會計準則的變化,是一個比較全面的風險判斷標準。
償付能力充足率即保險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是保險公司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我國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始建于2003年,在資產負債評估方法上借鑒美國的法定會計原則,在最低資本要求上直接采用歐盟償付能力Ⅰ的標準。
之后在2008年保監會簽發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中,規定總體要求保險公司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并按照償付能力將保險公司劃為不足類公司(償付能力<100%)、充足Ⅰ類公司(100%<償付能力充足率<150%)和充足Ⅱ類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150%)。
保監會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保險業償付能力總體上保持充足穩定態勢。全年償付能力達標公司數量占比始終保持在98.6%以上,達標公司資產占比和市場份額占比均保持在99.7%以上,且絕大多數公司處于償付能力充足Ⅱ類水平。2013年末,壽險公司中僅有兩家小型壽險公司償付能力不達標。
雖然從結果來看較為理想,但近兩年保險公司拼規模、搶地盤已成常態,這對于資本的消耗可想而知。央行近日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統計顯示,2013年保險公司通過股東增資、次級債和次級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有效補充了資本,其中有5家公司發行次級債共260億元,有1家發行可轉換債券260億元,有44家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共646億元,包括19家壽險公司、3家健康險公司、2家養老險公司、4家資產管理公司、11家財產險公司、2家保險集團及3家再保險公司,其中大多數是中小壽險公司。
險企通過增資的方式提高了資本充足率,但仍難以掩蓋公司的風險。償一代體系所存在的風險種類覆蓋不全面、資產負債評估和資本要求與風險相關度不高等問題日益凸顯。
“償一代的衡量標準過于簡單,不能清晰反應公司風險,償二代是在公司自身的風險假設上再加現在會計準則的變化,是一個比較全面的風險判斷標準,模型上也比以前要復雜很多,精細得多。” 一家中型壽險公司的精算師對《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說。
上述精算師給記者舉了個例子,如有的公司業務都是好業務,因拓展很快,償付能力最低資本上升比較快,用償一代衡量可能很快就會不足;而有的公司賣了很多躉交產品,不僅最低資本上升快,實際資本下降也快,它也會在短時間內導致償付能力不足。二者看起來差不多,但實際差了很多。
償二代詳細劃分風險
償二代對各種風險的分類、度量規定的都比較詳細,這極有可能造成保險公司優劣的明顯分化。
據了解,償二代整體框架由制度特征、監管要素和監管基礎三大部分構成。其中,制度特征包括統一監管、新興市場、風險導向兼顧價值三大特征;監管要素包括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市場約束機制三個支柱;監管基礎是指公司內部償付能力管理。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監管規則》第1號至第8號,包括第一支柱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保險風險最低資本、市場風險最低資本、信用風險最低資本等5項規則,以及第二支柱的分類監管(風險綜合評級)、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流動性壓力測試等3項規則,構成了產險公司較為完備的償二代主干技術標準。
償二代對劃分出的風險及其計算都進行了細致的規定。如第1號至5號中針對保險風險,根據不同業務類型分別設定保費風險、準備金風險的風險因子,同時考慮了臺風、地震等巨災風險;針對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根據不同資產或負債類別,細分了利率風險、權益風險、房地產風險、境外資產風險、匯率風險以及利差風險、交易違約對手風險的風險因子。第6號至第8號《監管規則》覆蓋了保險公司的難以量化風險,包括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作者:宋毅)
如何看待償二代的操作對險企的真實影響?上述中型壽險公司精算師對記者表示,償二代對各種風險的分類、度量規定的都比較詳細,這極有可能造成保險公司優劣的明顯分化。
如賣了很多好的保險業務的公司,其償付能力資本金、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就能得到很好體現,考慮各方面假設后其償付能力比償一代可能有很好的提升;如果賣的產品以躉交業務為主,這種業務在流動性、投資等方面都有很大風險,可能占用的最低資本相對償一代有很大提高,這種企業在償二代的框架下比償一代要糟糕很多。
“因為目前整個行業沒有進行過穿行測試(編者注:指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系統中的處理過程),所以不能下結論說市場有什么變化,償二代出來后就是要客觀衡量風險,企業如果合規合法,其資本金壓力會減輕,但大部分中小保險公司資本的需求可能還會增加。”上述精算師強調。
實際操作難度不小
對于成立不久、保單力量薄弱的險企來說,由于沒有足夠的數據及經驗支撐,很難真正達到預想效果。
按照保監會的規劃,2014年是償二代建設的關鍵一年,重點做好出臺標準、整體測試、產險試行、實施準備、強化培訓等工作。6月底前要形成產險公司償二代標準體系,開展產險行業整體測試;9月底前形成壽險公司償二代標準,開展壽險行業的整體測試。年底前如期完成產、壽險公司全部償二代監管標準。
但據記者采訪了解,目前償二代在推行過程中也并非一帆風順,部分業內人士對償二代有不同看法。
“償二代總體來講能夠比較客觀、真實的衡量保險公司風險情況,但其缺點是太過復雜,從償一代的入門級別到償二代的高大上跨度太大,一方面對于今后向公眾披露及若增資向股東解釋都存在一定困難,另一方面使用的模型較為先進,國外已經有了幾百年的行業積累,而對于成立不久、保單力量薄弱的險企來說,由于沒有足夠的數據及經驗支撐,很難真正達到預想效果。”另一小型保險公司的精算師對記者表示。
就目前推進的程度看,壽險公司的相關人員已經學習了償二代的有關內容,但大型保險公司和中小型保險公司的態度截然不同。據悉,幾家大型的壽險公司正在做分塊測試,因為他們需要知道自己的資本到底是什么情況好及早應對,而中小保險公司大多在觀望。
“小保險公司實際沒在做的,因為現在做測試會很貴,一套技術可能需要幾百萬元的成本,讓一個還在虧損中的小保險公司拿幾百萬元做一個償二代,這都不現實。同時很多風險隨機發生,沒有模型,大家普遍認為監管部門會出一套指導性的假設或意見,對于開業時間較短的能有一個行業最低標準,最差怎么做,沒有技術手段怎么實現等等,所以很多小公司都會等行業標準、行業操作手冊之類的出來才會啟動。”上述小型保險精算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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