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9日 16:48
來源:映象網-新聞廣播
新政策指出房產贈與不必辦理公證,記者調查發現各部門說法截然不同。
(出錄音)“就是我父母的房子過戶到我這兒,需不需要帶公正信?”“走贈送是吧?做不做都行,不要求。”
“所以贈予必須先做公證。”“不做公證,這個手續沒辦法辦?”“對。”(錄音止)
面對房管局、地稅、公證處說法不一的現狀,專家分析多頭管理造成混亂是關鍵。
(出錄音)“這個問題,關鍵是因為在很多時候,在這個法律和相關的部門規章配套不統一、滯后。”(錄音止)
敬請關注河南電臺新聞廣播記者調查《房屋過戶要不要辦公證書》。
6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批準實施《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要求房屋贈與過戶,不用再公證。為節省這一部分的支出,市民白先生等了兩個月,今天準備趁著好政策去辦理房屋贈與手續,但辦理過程中卻發現,計劃沒有變化快。
(出錄音)“今天我來房管局過戶,把父親的房子過到我名下,看到網上說的是不用再辦公證,誰知道我今天來了問,人家說必須還得有那個公證書才能過戶,我覺得這個東西老麻煩。本來想著能省一點,沒想到還是辦不成。”(錄音止)
為證實白先生的說法,記者以父母房產要贈與自己到鄭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進行咨詢。
(出錄音)“就是我父母的房子過戶到我這兒,需要帶什么手續?”
“雙方帶著身份證、房產證、你的結婚證。”
“那我需不需要帶公證信?”
“走贈送是吧?做不做都行,不要求。”(錄音止)
隨后記者又到鄭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的契稅、地稅窗口詢問,給出答案與房管部門截然相反。
(出錄音)“如果辦理房屋父母贈與我的話必須要帶這個公證書?需要再做公證,所贈予必須先做公證。”
“不做公證,這個手續沒辦法辦?”
“對。”(錄音止)
針對6月1日新出臺的規定不需要出示公證書即可辦理贈與手續的政策,記者繼續咨詢地稅部門工作人員,她不耐煩的說:
(出錄音)“我們這邊公證書必須要。”(錄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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