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10:39
來源:映象網-經濟廣播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小產權房轉正”的風聲也隨之再起。?
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佟紹偉表示,有關部門就對小產權房的態度是非常明確,它是不合法的。
佟紹偉:小產權房一開始就是一個不正確的概念,它是被媒體炒作起來最后強加給整個社會,最后甚至政府有關部門也不得不接受這么一個概念。它為什么不合法呢?一個它是沒有合法的土地批準手續。1997年中央11號文件還有2004年國務院28號文件也都明確規定集體土地嚴禁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建設,就是除了農民建房和集體公益建設以外,尤其提到了不能搞房地產開發。另外就是小產權房它沒有規劃部門的規劃。還有他沒有建筑許可,就是他沒有合法這種批準手續。第二就是他的產權關系,小產權房的土地產權關系也是錯位的,小產權房的概念就是農民集體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設房屋向外出售,實際上建設的主體大部分都是鄉鎮政府跟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鄉鎮政府它是政府組織,并不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代表,它等于是在農民集體的土地去建房,他又沒有批準手續,風險很大。
國務院有關部門近年來多次重申不得違法開發“小產權房”、不得購買“小產權房”。早在2011年,國務院就成立了由國土部和住建部牽頭組成的小產權房清理小組,但清理工作卻一直難有進展。為什么小產權房建設之初不能及時發現,非要到都封頂了才去拆除呢?對此,北京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總隊副隊長鄭繼培解釋說:
鄭繼培:作為行政機關,不光是國土分局還有各個鄉鎮政府實際上也都有巡查機制,對于絕大多數的違法建設來講,也可以在建設的過程當中就發現。但是作為行政機關,只能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案查處,在查處過程當中還存在著當事人不配合等問題,因此在從立案到結案需要一個時間和過程。
清理難,查處也難,鄭繼培認為,他們目前所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強制執法權。
鄭繼培:因為行政執法必須完全立案調查過程之后才能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我們本身是沒有強制權的,比如強制他停工、強制他拆除我們沒有這個權力。需要多部門共同協調才能制止違法建設、違法行為。
相關新聞
更多>>